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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历核发
浏览数:8817  来源:易招网  发布时间:2015-04-21       关闭

简要说明: 按时足额缴费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证历核发

行使依据呼和浩特市政府1号令

办事归属部门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办事期限: 即时办理(办理证历10人以上的预约办理)

受理条件

  (一)应提交的书件

  1、参保单位上次办理证历之后的核定表/变更表、核定花名册/变更花名册;退休人员带安置费税票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带缴费税票

  3、新证历,旧证历、(指以前办理过证历的人员)、一寸免冠彩照

  (二)具体要求

  1、正常参保状态,提供资料齐全,旧证历收回。

  2、证历丢失人员需带身份证到三楼大厅65号办理挂失登记,60天后带登记表、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证、新本到三楼大厅22台办理。(欠费人员不办理)

办事步骤 (一)核定,建账、到账、划账后办理。(新参保人员在等待期过后办理)

  (二)由单位劳资人员带齐材料到奈伦国际B座三楼大厅22号窗口办理退休。 

  (三)灵活就业人员等待期过后带税票到25号台办理。

  收费依据标准 呼和浩特市政府1号令

  办理流程图   

  相关表格  

  常见问题解答 缴费划账后不能办理证历的原因可能:

  (1)旧证历未交回;

  (2)材料不齐全

  (3)在丢失证历封锁期内      

  办理部门 :账户管理科 

  办事电话 :5181247

  监督电话 :518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