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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1)
浏览数:13948  来源:易招网  发布时间:2010-10-23       关闭

 

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
(2010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  录

  前  言
  一、中国人力资源的基本状况
  二、人力资源开发的法律体系
  三、履行政府公共管理服务职责
  四、发挥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五、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六、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结束语

前  言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13亿人口中蕴涵着极其丰富的人力资源。积极开发人力资源,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潜能和价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人力和智力支撑,实现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是中国政府始终面临的重大课题和不懈推进的重大事业。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制定了一系列解决就业问题和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事业的政策措施,努力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当前,中国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国民受教育程度和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一大批国家建设急需的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国政府注重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经济、科技、教育等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培养、吸引、使用和保障机制,加快人力资源法制建设,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力资源开发道路。

一、中国人力资源的基本状况

  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多年来,中国政府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使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人力资源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9年底,中国总人口达到133474万人(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其中,劳动力资源106969万人,比2000年增加11267万人;就业人员77995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1120万人,分别比2000年增加5910万人和7969万人。

  国民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中国实行教育优先的发展战略,建成了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2000年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大幅提升,职业教育得到重点加强,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2009年,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2434.28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195.16万人;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2144.66万人,在学研究生140.49万人。教育事业的发展,使就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截至2009年底,全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接近8.9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5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为9.9%;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4年。
  就业人员产业布局日趋优化。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例大幅下降,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例有较大提高。2009年,第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例由2000年的50.0:22.5:27.5改变为38.1:27.8:34.1。

  人才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中国政府制定和实施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经过多年努力,人才资源总量不断增加,人才素质明显提高,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使用效能逐渐提高。截至2008年底,全国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14亿人。
  收入、卫生、社会保障等人力资源发展的保障条件逐步改善。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49年的不足100元人民币提高到2008年的15781元人民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49年的44元人民币提高到2008年的4761元人民币。国家大力开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为国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提供保障,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卫生机构28.9万个、卫生技术人员522万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396万张。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2009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3550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合计超过12亿人;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715万人、14896万人和10876万人。中国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09年底,有2347.7万城镇居民和4759.3万农村居民享受了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扶贫开发,2009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为3597万人,贫困发生率为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