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经请示县委政府同意,拟招聘部分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现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专任教师共30名
1、高中专任教师12名(语文1名,数学2名,外语2名(英语、俄语各1名),生物1名,历史2名,政治1名,物理1名,化学1名,地理1名)。
2、基层农牧区小学专任教师12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3名、英语1名、体育2名、音乐1名、美术1名;
3、幼儿专任教师6名(其中:蒙授类教师1名,回族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学历要求:
(1)高中专任教师
应聘者为普通全日制院校大学二本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小学专任教师
应聘者为普通全日制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磴口县户籍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幼儿教师
①、应聘者为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在磴口县内公立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连续满三年并现仍在县内公立幼儿园任教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者。
②、应聘幼儿蒙语授课教师的人员必须是蒙古族,具有流利的蒙语授课能力,回族幼儿教师应聘者必须是回族,应聘蒙语授课教师和回族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参加小学、幼儿教师应聘者为巴彦淖尔市户籍(注:①生源地和户籍地非巴彦淖尔的人员需为户口迁入本市一年及以上者;②父母或者配偶一方的户籍地为巴彦淖尔市并居住一年以上者),高中教师的应聘者不受户籍限制,凡招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报名年龄在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内)。
4、目前在我县服务一年以上以及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社区民生”、“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符合以上各学科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本次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1日----2014年9月21日(公休日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外地报考人员可直接将报名登记表及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服务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进行初审,待通过后电话通知本人(留常用手机号)。磴口县人社局邮箱:dkrsj306@163.com
3、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档案、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公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数与学科拟聘人数必须达到2:1,如达不到2:1的学科,将调整该学科的招聘名额。
6、本次招聘采取试报名的方式进行摸底调查,如30%以上的科目未能按2:1的比例报满,则另行安排招聘时间。
四、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形式进行。应聘高中教师只采取试讲一种形式进行,应聘小学、幼儿教师采取笔试、试讲两种形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小学、幼儿教师应具备的相应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学科招聘计划以1:2的比例确定试讲入围人选。
2、试讲:试讲主要测试本岗位所要求的基础知识、教学技能等。
3、根据试讲成绩,中小学、幼儿教师按学段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和公示后方可正式聘用。如因放弃或条件不符等原因造成空缺,一律不补。
五、资格审查
由人社局、教育局、社会代表等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及证件进行审查。
六、聘用待遇
1、凡被招聘的小学、高中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基本生活费,期满后经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入编手续,编制部门予以列编。
2、幼儿教师招录后,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聘期为三年,聘用期满后进行重新聘用。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人员晋级以及在职教师相同的待遇,“五险一金”参照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缴费办法执行。
3、招聘的小学教师12名,聘用前需填写农村学校工作志愿表,一经录用,5年内不予调离农村学校教学岗位。
4、凡被招聘的教师,需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被聘用者在我县服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10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调、调出。
七、2014年9月26日—27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9月28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8--2208689
0478--2208677
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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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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