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原包头矿局医院移交后我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名(具体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根据自治区要求,此次公开招聘设置5个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自治区服务期满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六项服务基层项目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储备人才)。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内蒙古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证书;
(6)报考定向招聘“六项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截止2014年9月30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执业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进行,时间:2014年9月22日—9月25日,地点: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政大厦c座121房间),联系电话:8728182。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并打印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及复印件(1份)、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2份)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5张到石拐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9月26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到时未领取者后果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资格复审时一经发现,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政策加分。
3.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5.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的方法,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如笔试成绩并列,则组织加试。
(三)体检和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3.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四)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石拐区政务综合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公示后,最终拟聘用人员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区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其他
1.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市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包头市人事人才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3.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2-8728182
监督举报电话:0472-8728181
本方案由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石拐区2014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8日
岗位表.xls
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