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对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二项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标准养老保险以当年度最低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予以补贴;医疗保险按照本人当年实际缴费额度的60%予以补贴,不包括大额医疗保险。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返,上年度的社保补贴在下年度1季度申报返还。
二、办理要件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
(一)就业创业证;
(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呼和浩特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三、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二)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办理要件每年一季度到高校毕业生常住地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申报返还。
(三)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高校毕业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报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审定。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对审定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上年度补贴资金打入本人银行账户。对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告知本人。
五、咨询机构及联系电话
六、办理时限
12 个工作日。
出自: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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