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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旗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2015招募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
浏览数:7743  来源:易招网  发布时间:2014-12-25       关闭

  为认真贯彻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锡人社发[2014]215号)精神,根据《西乌旗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公开招募工作,制定本简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因岗择人、属地管理原则,优先使用居住地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募计划
  本次计划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107个,即每个苏木镇招募2名,每个嘎查招募1名(详见岗位需求表),重点招募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苏木镇、嘎查从事农村牧区生态防护、林业协勤和动物疫病防治等基层公益性服务工作。
  三、招募条件
  此次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西乌旗户籍,2009年以后毕业(含2009年),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能够具备在服务地居住条件,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三)优先招募贫困家庭或大学期间蒙语授课(以下简称蒙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若报考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达不到招募计划的,根据需要招募其他具有西乌旗户籍,2009年以后毕业(含2009年),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认定条件:
  1、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大学生;
  2、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内家庭的大学生;
  3、经教育部门认定在校期间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
  4、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
  5、经各高校认定和建档,因各类不可预见性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大学生。
  (四)同等情况下(同岗、同分、具备同样报考条件)优先录用具有草原、林业、生态、法律、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
  目前在岗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
  四、招募方式及程序
  (一)招募方式
  以苏木镇为单位择优招募,首先按报考本苏木镇(包括嘎查)考生考试排比成绩,招募2名苏木镇生态防护员,其余考生再按每个嘎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排比,各招募1名嘎查生态防护员,招募岗位属地无符合条件人选的,按照就近原则,根据邻近地区考生考试排比成绩进行调剂。
  (二)报名
  1、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自行登陆西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 rlj.xwq.gov.cn/)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2名以上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进行报名时,第一人操作成功后,必须退出考试系统,另一名考生方可登陆报名,否则会出现报名信息覆盖或信息丢失;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全天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农业户口报考人员只限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嘎查岗位,非农业户口的考生只限报考本人户籍所属苏木镇岗位。考生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报考信息均以网上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须对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募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募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考试、上岗资格。报考者必须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8:30至1月14日17:00。
  (三)资格审查
  1、旗人社部门会同旗扶贫、民政、教育、工会、残联、公安等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首先对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1月12日8:30至1月16日17:00时前,携带纸质原始学历档案、填写好《资格审查申请表》(报名网上下载)、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认证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旗人社局参加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资格审查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审查。
  3、经资格审查,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考生达不到招募计划的,再对其他具有西乌旗户籍,2009年以后毕业(含2009年),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务必于2015年1月21日8:30至 22日18:00时,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及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考试不确定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笔试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入考场。
  5、笔试结束后,在政府门户网及报名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并按照考试成绩拟定招募人选,拟招募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对并列者采取加试。
  (五)体检
  对拟招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在旗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生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对并列者采取加试。
  (六)公示
  1、体检结束后,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后不属实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上岗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岗位管理及待遇
  旗人社部门将招募人员上报盟人社局备案,并统一组织岗前培训,招募人员上岗后,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苏木镇共同负责管理,各苏木镇与岗位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解除服务协议。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盟里相关优惠政策。招募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工作岗位,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招募人员由苏木镇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考核结果作为其奖惩的重要依据。
  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自治区和盟级承担1000元/月,旗财政承担500元/月),并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由本人承担,单位承担部分由自治区和盟级承担50%,旗财政承担50%。
  六、岗位职责
  (一)负责宣传草原法、林业法律法规和草原、林业保护政策措施。
  (二)负责对责任区禁休牧、草畜平衡和林业项目及生态建设项目区的管护进行监督,发现违反禁休牧、草畜平衡制度等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报告。
  (三)负责对草原、林业基础设施,采挖草原野生植物和其他破坏草原、林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报告。
  (四)开展草原、林业防火宣传和防火巡查,发现火险、火警及时上报,并参与扑火。
  (五)开展草原、林业日常巡护,建立巡查工作记录。
  (六)负责协助林业派出所执勤备勤,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七)负责动物疫病疫情检查、报告、巡查工作。
  (八)负责做好免疫、采血、消毒、产地检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情观察和报告、畜牧业品种选育技术服务等工作。
  (九)了解和掌握辖区内饲养动物的种类数量、调入调出、死亡淘汰等情况。
  咨询电话:0479-352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