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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人大和政协机关人才储备2015招聘
浏览数:7956  来源:易招网  发布时间:2014-12-25       关闭

  根据工作需要,盟人大和政协机关通过编外人才储备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和人才储备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兴安盟人才储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储备计划
  盟人大机关计划编外储备工作人员7名,盟政协机关计划编外储备工作人员7名,共计14名。
  具体岗位及计划储备人数详见储备计划表(附后)。

 二、工作程序
  本次编外人才储备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工作方案、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与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确定储备人员并公示、签订储备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工作方案
  招聘公告在《兴安日报》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工作方案在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rsj.xam.gov.cn)、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上发布。其他事项均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14年10月底前具有兴安盟户籍或参加高考时具有兴安盟户籍。在兴安盟服务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具有内蒙古户籍;
  (6)2014年底前取得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符合岗位对专业的具体要求,见储备计划表;
  (7)年龄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名时间。报名从2014年12月20日上午9时开始,至2014年12月24日下午5时结束,逾期不候。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工作方案,对照报名条件,确认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后,登录兴安盟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打印一式三份。每个考生只可以报考一个岗位。凡因报名表填写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时开始,至2014年12月25日结束。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要及时在网上交费确认报名,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24时,逾期不候。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2014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费、面试费,2013年毕业生减半收取)。
  2、资格初审结束后,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考生人数与各岗位储备人数达到4: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储备计划,并在网上公布。
  (四)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考试组织机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要求组织实施。
  2、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试题按照笔试内容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试题命制规定,由考试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命制。笔试试题用蒙、汉两种文字命制,考生报名时,要明确标注选用哪种文字的试题,未明确标注的,按选用汉文试题对待。
  4、2014年12月28–30日发放笔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从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未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5、笔试在乌兰浩特市进行,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考场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6、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7、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成绩X 40% 民族加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五) 资 格复审
  1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 ,各岗位按照储备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 1 : 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末位出现并列的 ,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 ,名单在网上公布  。
  2 、资格复审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各岗位报名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资格复审。
  3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报名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学籍档案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4 、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 ,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 只递补一次 )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专业测试考生名单在网上公布。
  ( 六 )  专业测试
  1、各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使用汉语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工作方案由考试组织机构负责制定,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2、专业测试日期和地点在网上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3、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最低分数线为 60 分 。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测试成绩 X  60 % 。专业测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4、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 绩 专业测试成绩 。招聘考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 七 ) 体检与考察
  1、在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岗位储备人数和招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进入体检与考察的考生名单在网上公布。
  2、体检与考察由人才储备单位会同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体检在旗县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岗位根据考生招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签订储备协议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储备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2、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人才储备单位与储备人员根据兴安盟人才储备的有关规定签订储备协议,储备期2年。储备期满后,在人才储备单位和储备人员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再续签为期2年的储备协议。储备期满后不再签订、续签储备协议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储备期内,储备人员与事业单位编内同等条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三 、工作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考生与人才储备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提出回避。
  (二)严格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以及招聘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 、其他
  (一)六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及纳入盟和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具有内蒙古户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退役的士兵。
  (二)本工作方案由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2014年盟人大和政协机关人才储备计划表》

  根据工作需要,盟人大和政协机关通过编外人才储备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和人才储备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兴安盟人才储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储备计划
  盟人大机关计划编外储备工作人员7名,盟政协机关计划编外储备工作人员7名,共计14名。
  具体岗位及计划储备人数详见储备计划表(附后)。

 二、工作程序
  本次编外人才储备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工作方案、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与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确定储备人员并公示、签订储备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工作方案
  招聘公告在《兴安日报》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工作方案在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rsj.xam.gov.cn)、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上发布。其他事项均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14年10月底前具有兴安盟户籍或参加高考时具有兴安盟户籍。在兴安盟服务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具有内蒙古户籍;
  (6)2014年底前取得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符合岗位对专业的具体要求,见储备计划表;
  (7)年龄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名时间。报名从2014年12月20日上午9时开始,至2014年12月24日下午5时结束,逾期不候。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工作方案,对照报名条件,确认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后,登录兴安盟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打印一式三份。每个考生只可以报考一个岗位。凡因报名表填写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时开始,至2014年12月25日结束。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要及时在网上交费确认报名,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24时,逾期不候。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2014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费、面试费,2013年毕业生减半收取)。
  2、资格初审结束后,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考生人数与各岗位储备人数达到4: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储备计划,并在网上公布。
  (四)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考试组织机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要求组织实施。
  2、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试题按照笔试内容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试题命制规定,由考试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命制。笔试试题用蒙、汉两种文字命制,考生报名时,要明确标注选用哪种文字的试题,未明确标注的,按选用汉文试题对待。
  4、2014年12月28–30日发放笔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从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未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5、笔试在乌兰浩特市进行,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考场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6、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7、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成绩X 40% 民族加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五) 资 格复审
  1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 ,各岗位按照储备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 1 : 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末位出现并列的 ,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 ,名单在网上公布  。
  2 、资格复审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各岗位报名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资格复审。
  3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报名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学籍档案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4 、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 ,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 只递补一次 )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专业测试考生名单在网上公布。
  ( 六 )  专业测试
  1、各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使用汉语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工作方案由考试组织机构负责制定,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2、专业测试日期和地点在网上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3、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最低分数线为 60 分 。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测试成绩 X  60 % 。专业测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4、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 绩 专业测试成绩 。招聘考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 七 ) 体检与考察
  1、在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岗位储备人数和招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进入体检与考察的考生名单在网上公布。
  2、体检与考察由人才储备单位会同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体检在旗县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岗位根据考生招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签订储备协议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储备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2、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人才储备单位与储备人员根据兴安盟人才储备的有关规定签订储备协议,储备期2年。储备期满后,在人才储备单位和储备人员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再续签为期2年的储备协议。储备期满后不再签订、续签储备协议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储备期内,储备人员与事业单位编内同等条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三 、工作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考生与人才储备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提出回避。
  (二)严格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以及招聘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 、其他
  (一)六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及纳入盟和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具有内蒙古户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退役的士兵。
  (二)本工作方案由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2014年盟人大和政协机关人才储备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