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拥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表现优异者,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业务能力强、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4.普通话标准、流利、口齿清晰。有相关经验者优先录用;
5.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中文输入40字/分钟以上,文字组织能力较强;
6.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能够适应夜班轮班制工作(具体工作时间按照统一排班表执行);
7.具备较强的理解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沟通协调技巧;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