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塞外名城呼和浩特市,距北京直线距离近500公里,空中飞行45分钟。学校创建于1957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创立的一所综合性大学,在国家高等教育布局中具有重要作用和特殊区域定位。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乌兰夫任首任校长,原高教部综合大学司副司长于北辰任副校长,中科院学部委员、著名生物学家、北京大学一级教授、耶鲁大学博士李继侗先生来校执教并任学术副校长。党和政府从北京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选派一批知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组成了建校初期高起点的师资队伍,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办学基础和优良的学风校风。学校1962年招收研究生,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4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朱炳文、校长陈国庆。
经过50多年的发展,学校现已成为集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在内的综合大学。学校现由校本部、艺术学院、交通学院、鄂尔多斯学院、满洲里学院构成,共设有23个学院和1个公共教学部,另设有1个独立二级学院——创业学院。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动物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生态学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有18个自治区重点学科,8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学校现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此外还有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78个本科专业,蒙古语言文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与技术、数理学4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文史哲、化学2个自治区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占地面积2070亩,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9亿元;图书馆馆藏文献301万册,是CALIS内蒙古自治区文献信息服务中心省级中心馆。现有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7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700余人。有各类在校生33000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99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800余人,留学生660余人,高职生2300余人,成人继续教育本专科学生3200余人。
学校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目前,与国(境)外13个国家和地区的80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在国际毗邻地区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人才政策和各项人才工程,以“211工程”建设和提升综合实力建设为契机,根据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制定了分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构建实现高水平战略目标的师资保障体系。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勤恳敬业,能够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2.符合学校人才需求计划方案,包括需求的学科方向、学历层次、岗位职数和业务水平等。
3.身体健康。
(二)各层次人才具体要求
1.两院院士与资深教授: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2.学科带头人: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具有争取和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的能力;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和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教学、科研成果转化或在社会服务方面有重要突破,取得重要成就者。
3.学术骨干: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并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具有申请和主持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的能力;具有在某一研究方向上达到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4.优秀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一定科研基础的优秀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二、应聘方式
应聘者可以通过自荐或专家推荐的方式向我校具体用人单位提出应聘申请。应聘者可直接联系各具体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见人才需求信息表),了解具体应聘事宜。
三、相关待遇
(一)两院院士与资深教授
1.学校提供学科建设配套经费,建立或改造学术研究所需的实验室,支持引进人才组建学术团队,并配备专职秘书一名。
2.学校提供20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
3.学校为院士提供科研经费2000万元、为资深教授提供满足研究与学术活动的经费,提供年薪20万。
(二)学科带头人
1.学校提供学科建设配套经费,建立或改造学术研究所需的实验室,支持引进人才组建学术团队,并配备助手。
2.提供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和10万元安家费。
3.科研启动费标准:
(1)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首席科学家: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200—300万元;
(2)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创新团队负责人: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150—200万元;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80—100万元。
(三)学术骨干
1.学校提供10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
2.科研启动费标准:骨干一层次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50—80万元,骨干二层次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30—50万元。
(四)优秀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学校提供住房补贴5—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10万元、理科5—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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